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网部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网部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经开经发〔2022]4号,项目业主为怀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网部分,包括排水、道路工程,其中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排水和改造排水等,道路工程内容为排水管道施工期间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破除、恢复工程,以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后期的道路交通标线恢复等,项目总投资为13995.8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及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经开区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网部分;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怀化经济开发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对北至舞水一桥,南至舞水三桥,西至安江农校,东至舞水二桥区域范围内的已建道路现有合流制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环城路以南至李公湾大桥已建道路的雨污水进行分流改造,对舞水河截污干管清淤,对5处内涝点进行整治,分别是:①舞水二桥下的滨江路,设置一道DN1000雨水管道排至舞水河;②天星西路与神龙路交叉口,沿天星西路两侧绿化带增设双篦雨水口,并在交叉口增设两道DN1800雨水管道沿神龙路向南敷设排至舞水河;③舞阳大道与龙泉湖路交叉口,沿龙泉湖路向东敷设两道DN1500雨水管道排至舞水河;④环城西路与龙泉湖西路交叉口,增设双篦雨水口,新建DN1000雨水管道沿龙泉湖西路向北敷设排至环城西路现状雨水管道;⑤河西大道李公湾大桥匝道处,沿两条匝道敷设DN1000雨水管,将内涝点雨水分流引至滨江南路雨水管网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道路工程,其中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排水和改造排水等,道路工程内容为排水管道施工期间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破除、恢复工程,以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后期的道路交通标线恢复,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本次招标估算价为1273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403.48万元;设计费92.08万元;预备费1243.83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730(其中设计:180天,施工:550天)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1.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1.6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合格或以上的标准。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需满足相关注册执业资格的范围和规模),尚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投标人需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 26日 9时 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电话0745-2376799。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5-2719307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额及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的规定。投标人采用承诺形式承递交投标担保的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情形。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怀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怀化市经开区 ;
联 系 人:李女士 ;
电 话:0745-2333200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桥桥头武陵城大楼 C 座 12 楼;
联 系 人:张雅莉、吴先生 ;
电 话:0745-27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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