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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经开区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采购[2022]

· 2022-08-31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CCFZ003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8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2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①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2.3项→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资质:投标人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下管线测量)的,得3分。满分3分。

1、事实依据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双凤经开区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此项工作需要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借助专业检测设备(例如CCTV检测机器人、潜望镜、COD水质检测仪等设备)完成,测绘仅是该项目的一道工序,中标企业可以将测绘业务专业分包给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完成,这样才能确保本项目更好地完成。因此,招标文件在资质和人员方面,过多的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满足测绘单位才能够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标准, 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不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投标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本条修改为:

资质: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证书,得3分。满分3分。

1:我区拟实施的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项目包别划分为不分包(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主要为排水设施管网测绘以及非市政及市政管网总计约1350公里的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排查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该指标设置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2.3项→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1)具有给排水或测绘或物探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满分3; (2)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3;满分3分。本小项满分6分。

1、事实依据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双凤经开区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此项工作需要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借助专业检测设备(例如CCTV检测机器人、潜望镜、COD水质检测仪等设备)完成,测绘仅是该项目的一道工序,中标企业可以将测绘业务专业分包给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完成,这样才能确保本项目更好地完成。因此,招标文件在资质和人员方面,过多的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满足测绘单位才能够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标准, 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不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投标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本条修改为:

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1)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得3;(2)同时具有给排水或市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2:我区拟实施的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中排水设施管网测绘及雨污混接排查工作相关数据、成果(详见采购文件),该指标设置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③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2.3项→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拟派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给排水或测绘或物探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满分3;2)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3;满分3分。本小项满分6分。

1、事实依据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双凤经开区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此项工作需要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借助专业检测设备(例如CCTV检测机器人、潜望镜、COD水质检测仪等设备)完成,测绘仅是该项目的一道工序,中标企业可以将测绘业务专业分包给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完成,这样才能确保本项目更好地完成。因此,招标文件在资质和人员方面,过多的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满足测绘单位才能够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标准, 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不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投标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本条修改为:

拟派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给排水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满分3;2)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及非开挖修复证书的,得3;满分3分。本小项满分6分。

3:我区拟实施的沿河排口溯源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中排水设施管网测绘及雨污混接排查工作相关数据、成果(详见采购文件),该指标设置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开区阜阳北路118

联系方式:0551-6637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

联系方式: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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