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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 2022-09-09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2年09月09日 10: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0: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预算金额¥7.14149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5342759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乐东县大安镇中心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先生/0898-85592021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金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厉工/0898-65342759

项目概况

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兴湖半岛酒店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F-2022-009

项目名称: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4149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4149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二)服务期:90日历天 

(三)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四)预算金额:71414.91元;

(五)最高限价:71414.91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工作需求 

1、建设地点:乐东县大安镇南木村;

2、采购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工程概况:①污水工程:dn200(双壁波纹)主管为1131.7m,dn160塑料支管为2052.11m, dn110塑料入户管为31601m;污水处理站20m3共计1座,户型湿地处理站5m3共计1座;附属构筑物(塑料检查井 Φ630共计114座,塑料检查井 Φ700共计52座,出站口塑料检查井 Φ1000共计1座 );破除路面及恢复 共计350m2;②道路工程:总长242.5m,平均宽为3.23m; ③太阳阳能路灯工程:共计95盏;④排水沟工程:总长为251m(其中盖板沟为206.56,塑料排水管道为44.44);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注册时间起算)】;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注册时间起算)】;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7、供应商拟派驻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3.8、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至 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兴湖半岛酒店4楼

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东县大安镇中心大道1号

联系方式:符先生/0898-8559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金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21号

联系方式:厉工/0898-65342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工

电 话:  0898-6534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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