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嘉山大道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选取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嘉山大道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gc202103-138-01 | ||
选取人 | 名称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明光市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殿康 18755075115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莉 15385145152 | ||
选取方式 | 小额零星工程随机抽取 | ||
选取时间 | 2021年3月16日9时 | ||
被选中单位 | 企业名称 | 安徽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大写:壹佰肆拾肆万肆仟贰佰壹拾叁元肆角伍分 小写:1444213.4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姓名 | 杜永部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证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080913561 | ||
工期(天) | 60个日历天 | ||
公示时间 | 2021年3月 16 日至2021年3月 18 日 | ||
代理费收取标准 | 参照相关标准计取,中标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计算,含专家评审费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 ||
收取金额 | 13109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选取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选取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13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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